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增加
网办事项的通知
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一次办好”改革,扩大“零跑腿”事项办理范围,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自2021年3月23日起,商贷自助提取签约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偿还本市商贷自助提取合作银行住房贷款的,第一(主)借款人可通过本人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申请办理商贷自助提取签约业务,并可选择添加配偶信息,为配偶一并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职工签约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并通过短信、网上营业厅等渠道通知职工。职工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后,可通过网上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本人指定的提取结算账户。
附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操作手册.docx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