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7号)要求,我市于2023年10月11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444元,下限为19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