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职工的“商转公”贷款需求,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平安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定于11月22日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依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80号)执行。
截至目前,我市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十八家,分别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建设银行、青岛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
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九家,分别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