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
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2007-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于2008年6月30日顺利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息计算方式
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后,其利息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二、年度对帐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员,于2008年7月1日起,携带U盘或软盘,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拷贝数据文件。
已签约网上平台业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于2008年7月1日起,登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 qingdao.gov.cn)查询或下载对帐数据。
特此通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7月1日